关于对拟设立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厅在各盟市推荐基础上,评审通过了通辽市科尔沁文化生态保护区、阿鲁科尔沁旗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拟设立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2021年3月1日—3月20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联系电话:0471—6962100
邮箱:nmgwhtfyc@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路32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