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评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全区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5月26日—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471-6962100 0471-6966055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6日
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公示名单
(64项100处)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