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非遗曲艺书场、非遗研究基地、“非遗在社区”试点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加强非遗保护研究,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非遗保护,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非遗曲艺书场、非遗研究基地、“非遗在社区”试点申报评审工作。 经全区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并经厅党组会研究,拟增设包头市东河区文化馆等5个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内蒙古蒙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9个非遗就业工坊,设立内蒙古艺术剧院乌力格尔艺术宫等5个非遗曲艺书场、内蒙古师范大学等8个非遗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前巧报社区等10个“非遗在社区”试点。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从2022年4月12日到19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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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
1.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公示名单
2.自治区非遗就业工坊公示名单
3.自治区非遗曲艺书场公示名单
4.自治区非遗研究基地公示名单
5.自治区“非遗在社区”试点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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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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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