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非遗动态

关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2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31日

附件.jpg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type="hidden"/>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39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国家级传承人(69人)2021年度传习义务履行和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评估。经传承人自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社会公示、实地复核,拟定优秀人员14人,合格人员55人(见附表)。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6月1日至6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0471-6962100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附件: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31日

附件.jpg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