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非遗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区直非遗项目保护单位2021年度自治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9

分享到:

未标题-4.jpg

  公示时间:公示7天(2022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

  联 系 人:诺敏

  联系电话:6904855

  电子邮箱:67850280@qq.com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2年6月9日

" type="hidden"/>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对自治区直属非遗项目保护单位2021年度自治区级传承人评估工作,应参评人数74人,实际参评人数72人,未参评人数2人。其中,优秀15人,合格57人,现将评估结果建议公示如下:

未标题-4.jpg

  公示时间:公示7天(2022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

  联 系 人:诺敏

  联系电话:6904855

  电子邮箱:67850280@qq.com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