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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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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关于开展第一批

  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

  遴选工作的公告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作出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也是十分重要的旅游资源。旅游是综合性产业,带动性强,新时代旅游作为人们的学习方式、成长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互鉴互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决定开展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工作。通过支持和倡导非遗进旅游景区、非遗进旅游小镇、非遗进旅游街区、非遗进旅游村寨等实践,推动打造一批国家级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和非遗旅游村寨,促进非遗通过旅游广泛传播、大众实践,旅游通过非遗丰富内涵、提高品质,助力实现文化和旅游更高水平融合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重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专门成立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协调委员会,为非遗与旅游融合实践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动力保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将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对入选项目持续开展多方位支持。优选项目将在“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上专场发布;将优先入选“非遗与旅游融合人才培养项目”;将优先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开展的“金融支持非遗百千万计划”;将优先获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评定国家级非遗旅游景区、国家级非遗旅游小镇、国家级非遗旅游街区、国家级非遗旅游村寨的基本资格。

  诚邀广大致力于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景区、小镇、街区、村寨参加遴选,共同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具体规则请依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关于开展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的工作方案》。本次遴选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承接相关工作。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2022年6月30日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关于开展

  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

  遴选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决定面向全国遴选、推广一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以优秀实践引导非遗与旅游积极、有效、高质量融合发展。为做好项目遴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提升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开放共享——倡导非遗与旅游各要素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在旅游景区、旅游小镇、旅游街区、旅游村寨,探索多种融合路径,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非遗通过旅游广泛传播、大众实践,促进旅游通过非遗丰富内涵、提高品质。

  尊重互利——尊重地域文化、尊重遗产持有者知情权和参与权,尊重各参与方的文化权益和利益诉求。在非遗和旅游融合实践中建立各个实践主体的利益分享机制,带动民众受益、促进地方发展。

  科学创新——遵循非遗基本规律和旅游基本规律,不歪曲贬损非遗的前提下,以旅游科学化管理和市场活力激发非遗当代创造力和生命力。

  弘扬价值——促进旅游目的地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在旅游的各个产品、各项服务中,以文化人,浸润人心,带动构建中国气韵的文化生活空间,促使崇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蔚然成风,民族文化认同、自豪感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架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专家库。根据评定需要,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

  三、名额分配和申报规定

  (一)名额分配

  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名额为200个。分为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申报时请标注申报类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内项目不受名额限制。请符合条件的景区、小镇、街区、村寨参加遴选。

  (二)申报范围

  在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中合理利用非遗(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技艺类、传统表演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等),引进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参与旅游产品建设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构造、装修装饰、研学体验、展演展示、餐饮服务、商品销售等),理念正确、措施科学、方法得当,市场效果好,既能够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播弘扬,又产生良好市场反响,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旅游景区、旅游街区、旅游小镇、旅游村寨等旅游经营主体。

  (三)申报材料

  1.《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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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关材料:

  (1)引进非遗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引进非遗传承人及相关证明材料;

  (3)旅游景区/街区/小镇/村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能反映非遗与旅游融合实践的影像资料。其中照片技术要求为: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为1—2M;视频格式为mov或mp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照片数量不超过20张,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确保影像资料无知识产权纠纷,写明图注(内容)、标明版权人;入选项目的影像资料授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非商业宣传使用。

  (5)能证明非遗旅游融合取得良好效果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表彰、荣誉、相关报道等)。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全程网上进行,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登录www.fyrhome.cn“非遗人之家网站”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参评名单。

  (三)专家评审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非遗与旅游融合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人选,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评审专家,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通过专业评审,提出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评审意见,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审议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提出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单,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审定公布

  根据公示结果,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获选项目名单列入“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对名单进行公布和授牌。

  五、管理和支持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将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对入选项目持续开展多方位支持。一是在宣传引导上,优选项目将在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上专场发布,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开辟专栏集中宣传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二是在人才培养上,优先入选正在开展的“非遗与旅游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三是在金融扶持上,优先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开展的“金融支持非遗百千万计划”。四是在品牌打造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协将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评定国家级非遗旅游景区、国家级非遗旅游街区、国家级非遗旅游小镇、国家级非遗旅游村寨,优选项目名录将作为开展评定的资格库。

  获选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将撤销“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称号,并收回标识牌:

  1.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歪曲贬损非遗;

  3.旅游市场失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6.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遴选程序和工作纪律;

  7.其他经主管部门确认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刘隽

  联系电话:010-87189921

  (二)技术咨询

  联系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非遗人之家”王军

  联系电话:15810251332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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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描二维码查看“申报指南”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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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关于开展第一批

  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

  遴选工作的公告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作出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也是十分重要的旅游资源。旅游是综合性产业,带动性强,新时代旅游作为人们的学习方式、成长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互鉴互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决定开展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工作。通过支持和倡导非遗进旅游景区、非遗进旅游小镇、非遗进旅游街区、非遗进旅游村寨等实践,推动打造一批国家级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和非遗旅游村寨,促进非遗通过旅游广泛传播、大众实践,旅游通过非遗丰富内涵、提高品质,助力实现文化和旅游更高水平融合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重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专门成立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协调委员会,为非遗与旅游融合实践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动力保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将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对入选项目持续开展多方位支持。优选项目将在“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上专场发布;将优先入选“非遗与旅游融合人才培养项目”;将优先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开展的“金融支持非遗百千万计划”;将优先获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评定国家级非遗旅游景区、国家级非遗旅游小镇、国家级非遗旅游街区、国家级非遗旅游村寨的基本资格。

  诚邀广大致力于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景区、小镇、街区、村寨参加遴选,共同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具体规则请依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关于开展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的工作方案》。本次遴选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承接相关工作。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2022年6月30日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关于开展

  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

  遴选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决定面向全国遴选、推广一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以优秀实践引导非遗与旅游积极、有效、高质量融合发展。为做好项目遴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提升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开放共享——倡导非遗与旅游各要素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在旅游景区、旅游小镇、旅游街区、旅游村寨,探索多种融合路径,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非遗通过旅游广泛传播、大众实践,促进旅游通过非遗丰富内涵、提高品质。

  尊重互利——尊重地域文化、尊重遗产持有者知情权和参与权,尊重各参与方的文化权益和利益诉求。在非遗和旅游融合实践中建立各个实践主体的利益分享机制,带动民众受益、促进地方发展。

  科学创新——遵循非遗基本规律和旅游基本规律,不歪曲贬损非遗的前提下,以旅游科学化管理和市场活力激发非遗当代创造力和生命力。

  弘扬价值——促进旅游目的地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在旅游的各个产品、各项服务中,以文化人,浸润人心,带动构建中国气韵的文化生活空间,促使崇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蔚然成风,民族文化认同、自豪感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架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专家库。根据评定需要,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

  三、名额分配和申报规定

  (一)名额分配

  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遴选名额为200个。分为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申报时请标注申报类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内项目不受名额限制。请符合条件的景区、小镇、街区、村寨参加遴选。

  (二)申报范围

  在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中合理利用非遗(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技艺类、传统表演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等),引进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参与旅游产品建设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构造、装修装饰、研学体验、展演展示、餐饮服务、商品销售等),理念正确、措施科学、方法得当,市场效果好,既能够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播弘扬,又产生良好市场反响,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旅游景区、旅游街区、旅游小镇、旅游村寨等旅游经营主体。

  (三)申报材料

  1.《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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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关材料:

  (1)引进非遗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引进非遗传承人及相关证明材料;

  (3)旅游景区/街区/小镇/村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能反映非遗与旅游融合实践的影像资料。其中照片技术要求为: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为1—2M;视频格式为mov或mp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照片数量不超过20张,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确保影像资料无知识产权纠纷,写明图注(内容)、标明版权人;入选项目的影像资料授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非商业宣传使用。

  (5)能证明非遗旅游融合取得良好效果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表彰、荣誉、相关报道等)。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全程网上进行,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登录www.fyrhome.cn“非遗人之家网站”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参评名单。

  (三)专家评审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非遗与旅游融合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人选,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评审专家,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通过专业评审,提出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评审意见,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审议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提出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单,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审定公布

  根据公示结果,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获选项目名单列入“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对名单进行公布和授牌。

  五、管理和支持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将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对入选项目持续开展多方位支持。一是在宣传引导上,优选项目将在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上专场发布,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开辟专栏集中宣传第一批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二是在人才培养上,优先入选正在开展的“非遗与旅游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三是在金融扶持上,优先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开展的“金融支持非遗百千万计划”。四是在品牌打造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协将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评定国家级非遗旅游景区、国家级非遗旅游街区、国家级非遗旅游小镇、国家级非遗旅游村寨,优选项目名录将作为开展评定的资格库。

  获选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将撤销“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称号,并收回标识牌:

  1.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歪曲贬损非遗;

  3.旅游市场失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6.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遴选程序和工作纪律;

  7.其他经主管部门确认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刘隽

  联系电话:010-87189921

  (二)技术咨询

  联系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非遗人之家”王军

  联系电话:15810251332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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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