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
2022年8月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山东大学承办的“山东大学——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娜,自治区文旅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张丽辉,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院长王家隽,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山东大学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石莹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培训部副主任沈兰军主持。全区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全区各盟市和部分旗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局长、非遗科科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自治区非遗就业工坊、非遗研究基地、非遗在社区试点单位、非遗曲艺书场负责人等9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石莹主任为学员介绍了山东大学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山东大学一直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深入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精神,踔厉奋发,薪火相传,积淀形成了“崇实求新”的校风,培养了60余万各类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她表示山东大学会以雄厚的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配合做好此次培训工作。
新娜副厅长强调此次举办全区非遗保护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非遗领域“两个打造”,对全区非遗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做好谋划部署。并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我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非遗保护的责任感使命;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创新性发展;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非遗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培训为期5天。此次培训旨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全区非遗保护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促进跨区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