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非遗动态

鄂托克前旗第五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3-03-27

分享到:

  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4日

  识别二维码 获取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327142933.png


来源: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局

" type="hidden"/>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鄂托克前旗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鄂托克前旗将开展第五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被认定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能申报此次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二)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事该项目遗产20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上),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三)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二、申报范围

  (一)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附件2)中的项目。

  (二)申报传承人时需对照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附件2),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三)有以下情况的不予申报: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4、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

  各镇文化站在以上申报范围内,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人。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等基本情况;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等。

  (二)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各镇需将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报申报材料电子文本、5张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高清照片(JPG格式、5M以上)、每张附20字以内文字说明。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影像资料(5分钟之内)等资料。

  五、申报要求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和保 护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各镇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旗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股。

  联系人:

  格日乐图 13722074382

  萨仁其其格 15894839933

  附件:

  1、鄂托克前旗第五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2、鄂托克前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名录

  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4日

  识别二维码 获取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327142933.png


来源: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