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培训班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件精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推进我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非遗保护法治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在通辽市举办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培训班,通辽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了此次培训班。全区各盟市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业务骨干近50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为期2天,邀请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乐宇,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宋东林,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杨德桥,分别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为题,将知识产权与非遗历史传承有机融合开展专题理论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利用、文化安全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