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3〕95号)要求,现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5日至1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详实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联系电话:0471-6962100 6966055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5日
附件: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2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优秀、合格清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