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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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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公示

  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主要应用于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有利于增加项目实践频次、壮大传承队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促进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有机结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高质量传承发展。

  根据《“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内蒙古呼鲁格民族乐器有限公司马头琴制作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22家企业和单位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6962100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9101714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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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公示

  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主要应用于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有利于增加项目实践频次、壮大传承队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促进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有机结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高质量传承发展。

  根据《“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内蒙古呼鲁格民族乐器有限公司马头琴制作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22家企业和单位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邮箱:nmgwhtfyc@163.com

  联系电话:0471-6966055 6962100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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