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区直) 座谈会圆满结束
2019年11月8日下午,“第六批自治区级传承人(区直)座谈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主任贾凡主持,19位第六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中,自治区非遗中心主任贾凡同志宣布入选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区直)名单。管理科科长张军延同志为传承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代表性传承人在开展传习工作时的权利和义务。贾凡同志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传习、传播及公众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在会上还与各位传承人签订了《2019年度传承目标责任书》,并发放了2019年度传习补贴。
在座谈交流时,传承人代表发言。安代舞项目自治区级传承人吉日格拉在发言中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发展过程中留下的瑰宝,是承载着先人一代代积累的文明智慧的结晶。作为一名传承人深感使命艰辛、责任重大。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非遗在新时代大放异彩,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通过此次活动,加强了自治区非遗管理单位与传承人的沟通与了解,增强传承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与使命感,得到传承人的一致认可。此项活动将作为自治区非遗中心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标志着我区非遗传承人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下一步会对传承人责任和义务的履职情况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更加科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使我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