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草案)调研及征求意见工作
5月26日—29日,按照自治区2020年非遗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贾凡主任一行4人先后到通辽市及科左后旗、锡林郭勒盟及西乌珠穆沁旗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草案)开展征求意见。当地非遗管理部门、非遗业务部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对传承人认定、扶持、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对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草案)及有效指导全区非遗保护与传承人管理工作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