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社会[2014]949号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时间:2014年08月06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局):
为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2]15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联合编制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文化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扎实组织、实施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要根据当地财力条件,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各项工程内容和规模,并切实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强后期运营管理,确保按规划要求顺利实施,切实发挥效益。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