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挂牌成立
2009年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牌仪式在原自治区文化干部学校隆重举行。自治区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王志成、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明锐出席仪式并为中心揭牌,出席仪式的还用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乌兰及自治区社科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相关单位领导,各盟市文化局分管局长、群众艺术馆长,文化厅直属二级单位领导等100多人。并有多家相关单位发来贺信。明锐副厅长主持挂牌仪式。
王志成厅长在仪式上向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中心的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伟大工程,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自治区保护中心的成立对于全区来讲,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中心将承担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全区非遗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任务。希望中心成立后,加强学习,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全面履行职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登记、资料收集、理论研究、人员培训、专业咨询、科学保护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同时也希望各盟市根据实际,尽快争取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置专门人员,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我们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