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非遗保护中心开展加强职工法制教育专题活动
2017年6月16日,为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增强职工法制意识,内蒙古非遗保护中心开展加强职工法制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对《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全文进行集中学习。该《条例》刚于5月26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17年7月1日起实行。中心作为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既提高了业务人员对非遗进行依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又对中心创建文明单位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