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非遗动态

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会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6-05-12

分享到:

" type="hidden"/>

  由内蒙古文化厅主办、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会于2016年5月4日—6日,在内蒙古乌澜大酒店会议室举行。

  评审会由内蒙古文化厅社文处处长赵增春主持召开,自治区文化厅驻厅纪检组何亚睿列席。来自全区各大院校、科研院所的业内专家,分别对经过初审提交上会的10个类别的240位申报人进行评审。

  按照文化部及自治区文化厅的要求,此次评审会采取全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程序的规范化和公平公正原则。

  评审会上首先宣读了由文化厅党组新近通过的“推荐国家级、评定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规范及流程”、“国家级、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专家工作规则”、“专家评审会须知”、 “国家级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评工作人员规则”等规章制度。

  继之,对来自各行业的专家,进行了简短的培训。主要是就有关“自治区级传承人评审的规则”、“标准尺度的把握”、“专家评审意见的撰写”等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解读和说明。

  各类别评审专家分成四个小组,分别观看了申报人提交的专题申报片,并对申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

  集中表决阶段,每位主审专家对所审申报人的技艺水平、传承业绩等情况进行了简明扼要地介绍,并明确提出推荐意向。

  通过专家们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和严肃认真地交流质证、以及投票表决等程序,最终共有207位申报人获专家评审会通过,有待提交文化厅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内蒙古非遗中心将进行后期的申报人信息核对、审验等一系列工作,以备文化厅进行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