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举行
2016年6月11日,为庆祝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5周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呼和浩特市文新广局、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展览馆、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在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
本次宣传展示活动包括向各公共与高校图书馆赠送非遗保护成果图书、发放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贴、颁发非遗代表性项目牌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发放非遗宣传资料、传统文化月月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列车等内容。
近年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入选国家级项目78项,自治区级项目399项,盟市级项目1038项,旗县级项目1995项。国家级传承人42名,自治区级传承人564名,盟市级传承人1928名,旗县级传承人3057名。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区自2015年开始向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发放传习补贴5000元,极大的促进了传承人的传习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出版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文集》、《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等多部非遗保护专业成果。此次赠书增加了各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图书的馆藏,为广大读者提供借阅,从而增加全社会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
活动中,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蒙古族长调民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马头琴音乐、蒙古族服饰以及晋剧、二人台、太平鼓舞、寿阳鼓、脑阁等非遗项目进行了精彩的展演。赛罕窗花、蒙古族香牛皮靴制作工艺、青城面塑、土旗剪纸、微型仿真工艺制作技艺、新城蛋雕、蒙古皮画、银家泥塑、德兴源烧麦、武川莜面制作技艺、归绥传统面点制作技艺、青城糖画的传承人现场展示精湛技艺并与群众互动传习,让民众亲自体验和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和其所蕴含的文化历史价值。
此外,本次宣传展示活动在呼和浩特至北京西的Z316次列车上同时进行,为乘客展示晋剧、和林格尔剪纸、武川莜面制作技艺、蒙古皮画等非遗项目,在车厢与乘客互动传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与展示。
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紧紧围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的主题,在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宣传,倡导非遗保护理念,提高全民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方面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