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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内蒙古群艺馆 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

发布时间: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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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期友好合作和互惠的基础上,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内蒙古群众艺术馆 “鸿嘎鲁”杂志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7月27日,“业务合作期刊”揭牌仪式在内蒙古群众艺术馆举行。

  自2003年以来,内蒙古非遗保护中心与内蒙古群艺馆“鸿嘎鲁”杂志合作,对100多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相关非遗项目进行了宣传展示工作。对此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此次双方进一步长期合作的确定,对非遗宣传和推广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机遇。今后双方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更广泛的合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非遗知识和保护方面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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