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2017年3月3日下午,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就文件精神作出工作部署。全体党员出席,组织委员叔嘎拉因公未能参加,已在会前单独传达文件精神。
党支部书记贾凡同志、副书记纪学成同志传达了文件精神。贾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无小事,而文化工作又是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为此,我们应该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绷紧意识形态工作这根弦。作为民族地区的文化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把握好政治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把“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体现到实际工作中。
贾书记提了三点具体要求:第一,凡是以中心名义发文,要履行文件签发手续,明确责任人。第二,现有的网络媒体发布信息时,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把关工作。第三,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党员要注意党员身份,不能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积极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