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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挂徽、证书、绶带等物品发放工作准备就绪

发布时间: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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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公布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确定阿拉腾沙、宝日胡等166人为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为增强传承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按照文化厅非遗处的工作安排,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经过反复核对、分类整理,于近日将第五批自治区级传承人制作挂徽、证书、绶带等物品发放工作已准备就绪,拟于2017年“文化遗产日”前向14个盟市(含区直)分别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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