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邀赴莫力达瓦 达斡尔族自治旗参加“歌恩一兰”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揭牌仪式
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邀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参加了“歌恩一兰”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揭牌仪式。
达斡尔族是北方少数民族中较早定居从事农、林、牧、渔、猎业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和发展了具有自己特点的传统文化。近几年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在保护传统文化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成就。颁布实施《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斡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为保护、挖掘、传承达斡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奠定了基础,也给其他地区做出了表率。达斡尔曲棍球、鲁日格勒、乌春、扎恩达勒、服饰、木库莲、猎刀、“达斡尔车制作技艺”等优秀的传统文化被纳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是民间文化遗产存续发展的主题和主要动力。内蒙古非遗保护中心主任贾凡在致词中提出,希望达斡尔族自治旗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保护工作者及同仁,要以达斡尔非遗传承基地启用为契机,实干担当,承前启后,不断推进达斡尔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繁荣发展,为内蒙古非遗保护工作作出新贡献。
本次“歌恩一兰”达斡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建立,也是一项保护传统文化方面的重要举措。在7月1日即将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设立展示和传承场所,举办公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研究、收藏、展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4月份召开的自治旗文化工作座谈会上,布小林主席也提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不断增强我区文化软实力。”因而“歌恩一兰”达斡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建立,不仅对达斡尔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更有效的平台,也会营造全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