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验收会顺利召开
12月26日-27日,2015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验收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副处长张丽辉,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主任贾凡、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出席了本次评审会。
评审会由贾凡同志主持,项目负责人叔嘎拉向与会人员介绍了2015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的工作进程。针对验收工作,张丽辉副处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验收专家严格标准,认真审验;二是按照文化部的《验收办法》,明确各项的评分上限;三是要求自治区非遗中心做好调度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向评审专家解读了《验收办法》。整个验收步骤规范,程序严谨,作为首批验收,严把质量关。
为保证验收成果质量,验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叔嘎拉召开执行团队对接会,将验收过程中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团队成员,责成其按时保质提交成果,以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